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丽)7月20日,市城管法律局展开液化气“黑网点”专项整治举动,4个不合法贮存瓶装液化气“黑网点”被当场抄获。
在岳塘区东湖路一处民房内,大大小小寄存了20个液化气钢瓶,与其它可燃物品混合寄存,屋内没有一点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危险危险。经查,这些不合法贮存的液化气钢瓶中,有6个已过期。当场,法律人员依法取缔该“黑网点”,并封存了20个液化气钢瓶。
在双拥中路一处私房内,法律人员发现当事人不合法将10多个液化气钢瓶贮存在楼梯间,其间6个已过期,存在严峻的安全危险危险。相同,这批不合法贮存的钢瓶被封存。
之后城管法律人员在吉安路一小区的车库内,抄获不合法贮存的液化气钢瓶11个。
当天,法律举动共抄获4个瓶装液化气不合法贮存点,查扣钢瓶51个,其间过期钢瓶18个,及时消除了大众身边的安全危险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