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泗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泗阳县顺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田沈站和宿迁市中天燃气有限公司(庄圩站)做监督查看,发现上述两站贮存非自有钢瓶。
国家商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气瓶安全作业规程(TSG 23-2021)》第8.4(5)项规则,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处理运用挂号的气瓶及运用挂号机关赞同充装的气瓶,制止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合法改装、创新以及作废的气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则,制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能接受压力的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泗阳县顺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田沈站和宿迁市中天燃气有限公司(庄圩站)贮存非自有钢瓶,触及嫌疑违背法令充装,现已立案查询。